法定假日,一般稱為「勞工假期」。按《僱傭條例》,所有僱員,包括外籍家庭傭工,不論服務時期的長短,或是否按 連續性合約 受聘,均可放取法定假日。
2025年有14日法定假日,包括:
1月1日農曆年初一農曆年初二農曆年初三清明節勞動節佛誕端午節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中秋節後第二日國慶日重陽節冬節 或 聖誕節 (由僱主選擇)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由2026年起,法定假日會逐步遞增至17天:
年份新增法定假日法定假日日數2026年起復活節星期一152028年起耶穌受難節162030年起耶穌受難節翌日17《僱傭條例》下其他與法定假日有關的條文維持不變。
如欲查詢僱員在法定假日可否獲得假日薪酬,請參閱「 哪些僱員可放取法定假日(勞工假期)?是否必須在法定假日當天讓僱員放假?」
這份文件並非法律文件。有關法例條文的詮釋,仍以法例原文為準。